编者按:6月29日下午,省委以“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扎扎实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为主题召开专题研讨会,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刚主持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吴晓军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第十四指导组组长王炯、副组长王树年莅会指导,相关省领导和基层代表作了交流发言。现将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班果题为“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建设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发言刊登如下。
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建设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023年6月29日)
班 果
2021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建设。这为青海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牢记领袖嘱托,推动青海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我们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作为最重要的政治要件,把抓好贯彻落实作为最根本的政治任务,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途径,十年磨一剑,举全省之力先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率先成为所有市州和82%的县(市、区)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的省,走在全国前列。坚持党的领导,健全四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把“铸牢”工作摆上重要议事议程,纳入巡视巡查、政治考察、政绩考核、党委政府督查检查、人大政协视察调研等内容,形成党委领导、党政同责、社会同创的大创建格局。完善体制机制,在全国开创党委总揽创建、专项考核、第三方评估、动态管理、资金奖补为内容的“五个第一”创建机制,优化统战民宗机构配置,配强专业力量,充实一线队伍,凝聚起全民共建共创共享的强大合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创新运用对口援青、东西部协作机制,实施三交“十项行动”,“十四五”期间拟投入资金近8亿元,推动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得到了中央领导的肯定。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坚持将“铸牢”工作纳入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国民教育范畴,大力拓展创建“十进”范围,编译《现代汉语词典》(汉藏词汇对照版)出版发行,启动编纂“三交”史料·青海卷,成立中华民族共同体青海研究院,实施中华民族视觉形象工程,引导各族群众在思想观念、精神情趣、生活方式上向现代化迈进,全省连续8年未发生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融合发展,与生态文明、民生改善、文化引领、产业“四地”等结合起来,61个省直部门制定了“民族团结+”融合发展行动规划,加快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进程。积极拓展实践载体,大力支持“拉面经济”和“青绣产业”发展,让20余万拉面人和30余万各族绣娘成为传承弘扬中华文化、促进民族团结的生力军,“舌尖上的拉面”“指尖上的青绣”成为青海在全国最能立得住、叫得响的民族团结“金名片”。
二、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青海民族工作面临的问题困难。习近平总书记教导我们:要有强烈的问题意识,以重大问题为导向,抓住关键问题进一步研究思考,着力推动解决我国发展面临的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陈刚书记也反复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这些都是我们做好民族工作的方法论。我们要深刻认识“民族工作本质是群众工作”的重要内涵,准确把握民族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一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有待加强,比如个别地区和部门对“创建永远在路上”的理念树得不牢,存在“牌子到手、创建到头”现象;有的“重形式、轻内容”,在“示范什么、怎么示范”上看得不远、想得不深、办法不多,缺乏“跳出创建看创建、干创建”的思想和行动。二是民族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青海生态保护责任大,经济发展空间小,发展不足是面临的最大短板,民族地区基础设施配套不足,主要依赖中央转移支付,财政支持建设发展资金有限,融入新发展格局面临考验。民族宗教工作相互交织、错综复杂,严重影响了脱贫攻坚成果的巩固提升。三是民族工作能力建设有待加强,比如本土人才队伍总量偏小、整体素质不高,流失严重;还有个别干部主责主业意识不强、创新能力不足。四是离创建示范省的目标还有差距,比如去年的复检复验,有些市州“国检”通过得很困难,目前全省还有8个县(市区)和工委尚未建成命名。这些问题,必须采取有效举措加以解决。
三、勇于担当作为,推动新时代青海民族工作再上新台阶。2023年6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当前,省委已把“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作为全省主题教育的三大实践载体之一,充分体现了省委高度重视民族工作的思想、政治和行动自觉,极大提振了广大民族工作者的信心决心。我们要以主题教育为契机,把民族工作贯穿于主题教育全过程,努力书写好民族工作的“青海答卷”。一要强化理论学习,在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上下功夫。这一重要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遵循。我们要牢牢把握总书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原创性论断,深刻领悟“十二个必须”的重要内容,坚持不懈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着力把民族团结的“任务书”转变为“实景图”。二要深化调查研究,在促进解决民族工作热点难点堵点问题上求实策。要紧扣制约民族工作的薄弱环节,围绕创建示范省、“铸牢”工作走在前列等重大课题,形成一批高质量有价值可操作的调研成果,助推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三要着力推动发展,在促进各民族共同走向现代化上见行动。深入实施“民族团结+”融合发展行动,把党的民族、涉藏、对口支援、转移支付等项目资金用足用好,广泛惠及各族群众。举办三交“十项行动”启动仪式,推动民族地区干部群众与中东部的大交往大交流大交融。加强城市民族工作,探索“铸牢”工作引领城市基层治理的实践路径。持续开展宗教“精神脱贫”,完善寺规僧约,扎实推进佛道教商业化治理,切实减轻宗教负担,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四要全面检视整改,在健全完善民族团结测评体系上动真格。对标对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测评指标体系》,健全完善省市县测评指标体系,推动优化目标绩效考核中“铸牢”工作考评标准内容。修订《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及各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单行条例,推动制定《西宁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条例》,探索嵌入式立法。在全面自查、中央督查检查基础上,总结梳理问题短板,制定整改措施,推动整改一批问题和困难,建立一批管长远的机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