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7月3日,青海省民宗委与海北州人民政府举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共同签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宗委党组书记、主任吴德军、海北州委书记夏吾杰出席并致辞,省民宗委副主任哈斯巴图、达哇才让,海北州州委、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府、州政协有关领导参加。
根据战略合作协议,聚焦海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事业高质量发展,省民宗委进一步加强人才、项目、培训、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指导和支持;海北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和省民宗委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有形有感有效为着眼点,广泛汇聚民族团结进步的智慧和力量,推进海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做出海北贡献。
《协议》包括六个方面内容,一是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引领方面。省民宗委在先进经验传授、观摩学习、培训等方面给予海北指导帮助;对海北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中心(基地)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指导。推动落实“三个赋予”重大要求方面给予指导帮助。二是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方面。聚焦“富脑子、聚人心”,在创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十三个一”和“十二进”活动、加快推进中华民族视觉形象工程建设、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融合发展行动、不断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实践等方面给予指导帮助。三是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方面。支持指导实施“十项行动”,拓展“三交”的广度和深度;在推动各族青少年交流交往、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宗教界人士爱国主义和国情教育、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跨区域服务管理等方面给予指导帮助。四是助力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方面。加大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支持力度,补齐小型基础设施短板,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发展民族文化旅游业,保护与发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推动“健康饮茶”“送茶入户”工作等。指导开展好“富口袋+富脑袋”乡村行动试点,支持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认定及优惠政策落实,支持少数民族传统手工业传承人才培养。五是加强自身建设方面。在推动机构职能转变、实现职能职责向主线优化、工作举措向主线发力、人员力量向主线加强等方面给予帮助指导;在“民族宗教基层领导队伍、宗教教职人员队伍、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等“三支队伍”能力素质提升上给予外出考察、专题培训等支持;在加强州县佛教协会、伊斯兰教协会建设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建立培训优先选择机制,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各类红色教育培训、业务培训等优先选择海北州“两弹一星”干部学院开展。六是宣传教育方面。省民宗委对海北州信息编辑、发布、宣传等方面给予支持,在稿件撰写、照片拍摄、视频制作、宣传平台管理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帮助;在宣传器材、设备等方面给予项目支持;帮助拓展对外宣传渠道。
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贯彻省委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海北实践中的大事,是海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事业中的一件要事,必将对海北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助力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产生积极推动作用,也必将助力海北州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引领区建设、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示范区建设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作出积极贡献。